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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做好2020年度全區性社會組織(不含慈善組織)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

      來源: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政法和社會事業局 發布時間:2021-05-08 字體:[ ]

      各全區性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各全區性社會組織:

      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國家民政部、省民政廳、市民政局相關部署要求,經研究決定,自2021年4月30日起開展2020年全區性社會組織(不含慈善組織)年度檢查(以下簡稱“年檢”)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對象范圍

      本文所稱全區性社會組織是指在區民政部門登記的社會團體(以下簡稱“社團”)、社會服務機構(或稱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民非”),不包括在區民政部門登記或認定為慈善組織的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基金會。

      年檢對象范圍:2020年6月30日前在區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非(登記或認定為慈善組織的除外),2020年12月31日前在區民政部門登記的社團(登記或認定為慈善組織的除外)。

      二、年檢申報材料

      1.符合年檢對象限定范圍的全區性社會組織在提交年檢申報材料的同時,首先要將《蘇錫通園區區屬社會組織黨組織建設情況表》(見附件)及上級黨組織批復(復印件)報蘇錫通園區政法和社會事業局民政處,否則年檢申報材料將被退回(地址:南通市蘇錫通園區江成路1088號研發中心1號樓1238室,聯系人:錢菊紅,聯系電話:89196686)。

      2.符合年檢對象限定范圍的社團、民非(除教育事業類、醫療衛生類外)年檢無需提交審計報告,只需報送《2020年度工作報告》。屬于教育事業類、醫療衛生類的民非需提供審計報告。

      三、年檢評定標準

      參檢社會組織在2020年度自覺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嚴格按照《章程》開展活動,內部管理規范,黨組織建設和黨的工作實現覆蓋,年檢結論確定為合格。參檢社會組織有下列情形,情節較輕的,年檢結論確定為基本合格;情節嚴重的,年檢結論確定為不合格。具體情形:

      1.社團20種情形。(1)應建未建黨組織的;(2)未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備案手續或章程核準的;(3)未按章程規定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4)無特殊情況,未按章程規定按期換屆的;(5)未經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負責人超齡、超屆任職的;(6)未正常開展業務活動的;(7)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設立或管理不符合規定的;(8)制定或者修改會費標準不符合規定的;(9)存在違法違規收費行為的;(10)有領導干部違規兼職取酬的;(11)財務管理或資金、資產使用存在違規情形的;(12)違反規定舉辦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13)不具備法律規定社會團體法人基本條件的;(14)年度工作報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15)未按時報送符合要求的年檢材料的;(16)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監督檢查的;(17)登記管理機關抽查審計發現存在違規問題的;(18)受到相關部門通報批評或處罰的;(19)危害國家安全和民族團結、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20)其他違反國家憲法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社會團體章程行為的。

      2.民非16種情形。(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2)違反規定使用登記證書、印章或者財務憑證的;(3)應建未建黨組織的;(4)本年度未開展業務活動,或者不按照章程的規定進行活動的;(5)無固定住所或必要的活動場所的;(6)內部管理混亂,不能正常開展活動的;(7)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監督檢查或年檢的;(8)不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修改章程未按規定核準備案的;(9)設立分支機構的;(10)財務制度不健全,資金來源和使用違反有關規定的;(11)現有凈資產低于國家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最低標準的;(12)侵占、私分、挪用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資產或者所接受的捐贈、資助的;(13)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籌集資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贈、資助的;(14)年檢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15)已不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成立條件的;(16)未按要求報送年檢材料,或逾期不參加年度檢查的。

      四、年檢操作流程

      社會組織年檢工作依托“江蘇省社會組織登記管理網上辦事系統”(以下簡稱“網上辦事系統”)進行,請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年檢網上填報工作。填報網址:http://61.155.234.6:6888/camsjs/jsp/ext/som/login/login.jsp,登錄賬號:社會組織名稱,初次登錄密碼:Nt123456!?!熬W上辦事系統”在首頁“年檢年報”模塊中分別針對社團、民非的年檢業務設定了“網上辦理流程指引”和《2020年度工作報告》(范本),社會組織在閱知相關“流程指引”操作方法和《2020年度工作報告》(范本)填報要求后,可在線下載相關資料、辦理年檢事項。年檢結論以“江蘇南通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門戶網站公告為準,一般不再加蓋年檢印鑒,確需留存年檢紙質材料的社會組織,可以自行準備文本前往蘇錫通園區政法和社會事業局民政處加蓋年檢印鑒。

      五、年檢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依法開展年檢工作。主動參加年檢是社會組織的法定義務,各社會組織要認真對待,提交的年檢材料要真實、準確和完整,全面披露組織結構、黨的建設、業務活動、財務收支、慈善項目實施、兼職取酬等情況。各業務主管單位應高度重視年檢工作,督促指導所屬社會組織及時參加年檢,并對年檢相關材料審核把關,對所屬社會組織年度活動情況作出具體評價,指出存在問題,提出整改完善建議意見,確保年檢工作按期完成。

      (二)強化行為自律,嚴格落實年檢規定。各社會組織要認真落實年檢制度規定,結合此次年檢對相關事項開展自查自糾,存在違規行為的,應立行立改。無需提供審計機構出具審計報告的社會組織要自覺加強內部治理規范。園區將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參檢對象開展隨機抽查審計,對拒不配合或存在違規情形的,將依法予以處理。

      (三)抓好整改提高,推動健康發展。社會組織年檢結論情況將與等級評估、財稅優惠、購買服務等政策掛鉤。年檢結論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以及年檢過程中發現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經指出或作出責令整改的,須依法依規立即整改。對未參加年檢的、年檢不合格的、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園區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并依據《江蘇省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將其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年檢工作聯系人及電話:錢菊紅,0513-89196686。

      網上填報操作咨詢電話:趙德方,025-83590439。

      附件:關于做好2020年度全區性社會組織(不含慈善組織)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pdf

      江蘇南通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政法和社會事業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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