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國務院《殘疾人就業條例》、《江蘇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第172號)等有關規定和要求,現將2024年蘇錫通園區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年審對象
2023年度蘇錫通園區行政區域內安排法定勞動年齡內殘疾人就業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會服務機構(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此處所指殘疾人需持有效殘疾人證、一級至八級殘疾軍人證、一級至八級傷殘人民警察證。
二、集中年審時間
為便于各用人單位順利銜接6月份稅務網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工作,特將集中年審時間定為2024年3月1日-2024年5月31日。
三、年審方式
(一)網上審核(全程網辦)
用人單位可直接登錄全國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聯網認證系統進行審核,具體網址:
https://abllwrz.jscl.gov.cn:8443/wbxt/index.html#/login。
也可通過登錄江蘇省政務服務網,搜索“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事項,選擇所屬轄區,點擊在線辦理。(首次辦理需在江蘇省政務服務網進行法人注冊)。
如遇系統無法自動審核通過,請撥打年審咨詢電話(89196110)或轉現場審核。轉現場審核時,需攜帶系統審核未通過事項原件和復印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二)現場審核
現場審核地址:江成路1088號蘇錫通園區政法和社會事業局1227-5辦公室,咨詢電話:89196110。
四、審核材料
用人單位辦理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應提供以下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二)殘疾人職工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8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人民警察證》(1-8級);
(三)用人單位與殘疾人職工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在編人員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四)上年度用人單位按月通過金融機構向殘疾人職工支付的工資或個稅申報證明;
(五)上年度用人單位按月為殘疾人職工購買社會保險的有效憑證;
(六)若殘疾人為勞務派遣人員,還需提供勞務派遣協議;
(七)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五、相關說明
(一)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者依法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且殘疾人實際在崗,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并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二)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殘疾人證(1-2級)或者殘疾軍人證、傷殘人民警察證(1-3三級)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三)用人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收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派遣單位和接收單位在審核前要協商一致,將殘疾人人數計入其中一方的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不得重復計算。
(四)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當依法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六、注意事項
請各用人單位及時進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不參加審核。中殘聯年審系統關閉時間為10月31日,逾期未審核的用人單位,視為上年度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江蘇南通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政法和社會事業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