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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進一步集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來源:南通市人民政府 發布時間:2021-07-20 字體:[ ]

      為進一步發揮企業、學校、市場等社會各方力量在人力資\源培養、配置和使用中的協同作用,以產業引導、政策扶持和環境營造為重點,推動人力資源快速集聚,為我市產業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人力資源保障,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提供職工基本安居保障

      1.放開落戶條件。人才落戶“零門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將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的,取消住房、就業等條件限制,可先落戶后就業。全面放開合法穩定就業人員落戶限制,在我市合法穩定就業、自創業,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準予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在我市城鎮地區落戶。在我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房屋)的,準予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在我市城鎮地區落戶。

      2.建設職工公寓。按照政府主導、統籌規劃、有效管控的原則,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相銜接,結合年度經營性土地出讓計劃,在規劃住宅用地時選擇成熟區域專門安排一定比例用地用于建造職工公寓,由屬地國有企業負責建設。鼓勵在產業園區內統建職工公寓,職工公寓用地如不符合現行規劃,可依規定程序作適當調整,實行限價掛牌出讓。用工 1000 人以上的企業,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可利用存量用地建設職工公寓,職工公寓不得銷售、轉讓。市區應稅銷售 30 億元或增值稅和所得稅 3 億元以上工業企業,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利用企業存量用地建設人才公寓可實行一事一議。

      3.放寬公寓申請條件。在我市就業且無住房、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各類人員,均可由所在企業向各縣(市)區申請職工公寓,三年內租金減半;擇業期內的畢業生(含本《措\r\n施》第 12 條中的高校畢業學年在通見習、實習學生)可向所在縣(市)區人才服務中心辦理擇業期備案登記,由縣(市)區人才服務中心扎口申請青年公寓,一年內租金減半。政府統建類職工公寓(含青年公寓)租金價格應保持相對穩定。

      4.提升管理服務。政府統建類職工公寓(含青年公寓)由屬地國有企業負責管理運營,屬地縣(市)區財政給予租金50%的管理費用補貼。

      二、實施綜合補貼制度

      5.鼓勵基礎人才來通就業創業。從 2019 年 7 月 1 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初次到我市企業就業或自主創業,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滿 6 個月的,可向當地人才服務\r\n中心申請享受每月 1000 元的綜合補貼,最長不超過 3 年。技師參照全日制本科生標準享受相關政策。

       三、鼓勵各類院校培養輸送畢業生

      6.提高在通普通高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在人力資源集聚中的主體作用。增設院校畢業生培養補助項目,充分調動教師對學生留通就業指導工作的積極性。由市教育主管部門聯合相關部門對市屬職業(技工)院校畢業生留通就業情況進行考核通報,確保通過 3 年努力,中職中專(技工)類畢業生留通就業率保持在 90%以上;高職高專類畢業生留通就業率、通籍畢業生留通就業率,分別達到 60%、80%(2019 年分別達到45%、70%,2020 年分別達到 55%、75%,2021 年分別達到60%、80%)以上。對達到或超過年度就業目標的,按實際在通就業人數(在我市企業就業,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滿 6 個月)對學校進行獎勵補助(按留通 1 人獎勵補助學校 2000元的標準);對未能達到當年就業目標的院校不予獎勵補助。學??蓮漠厴I生培養獎補資金中安排 30~40%資金增加學??冃Э偭?,用于專項激勵學校從事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的優秀教職人員。

      7.吸引市外各類院校向我市輸送畢業生。在向我市輸送畢業生超過一定規模的省內外全日制普通高?;蚴≌猩蜆I中心建立區域性高校人才工作站,給予每年 5 萬元的工作經費。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定期通過校園網、海報、微信、QQ、就業指導等線上線下多種方式推介南通經濟發展情況、人才環境以及最新引才需求信息,積極組織學生參加南通專場招聘活動,按照到我市實際就業的學生人數(畢業生在我市企業就業,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滿 6 個月),給予高校 1000 元/人的推薦就業獎勵。

      8.鼓勵在通非市屬院校育人留人。在通非市屬院校(含省屬院校、民辦院校),可自行選擇參照本《措施》第 6 條,接受市教育主管部門對畢業生留通就業情況的專項考核,對達到或超過年度就業目標的,按實際在通就業總數享受每生(畢業生在我市企業就業,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滿 6 個月)2000 元標準的獎勵補助;或參照本《措施》第 7 條,按照實際在通就業的學生人數(畢業生在我市企業就業,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滿 6 個月的),享受 1000 元/人的推薦就業獎勵。兩條政策選擇其一,不重復享受。

      9.鼓勵校校聯合培養技能人才。對在通院校與外地院校聯合培養適應我市產業發展方向的人員,畢業后在我市企業就業,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滿 6 個月的,參照我市生均撥款額度給予在通院校培養補貼。

       四、鼓勵企業培養儲備人力資源

      10.鼓勵企業開展訂單式培訓。企業在普通高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開設全日制訂單班,每班不少于 20 人規模的,按照實際支付費用給予企業培訓補貼,人均補貼最高 1000 元。對開展現代學徒制、新型學徒制培訓的企業,根據不同職業工種的培養成本,給予最高年人均 6000 元的培訓補貼,中級工不超過一年,高級工不超過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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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鼓勵企業職工不斷提升職業技能水平。對于在我市企業就業,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滿 1 年的在職職工,通過職業技能培訓或實訓,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和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根據職業工種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鼓勵在我市企業就業的職工到我市各類院校接受學歷提升教育,從 2019 年 7 月 1 日起,對于在我市企業就業,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滿 1 年的在職職工,接受更高水平學歷教育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證書,并繼續在我市企業就業,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一次性給予 1000 元的獎勵。

      12.鼓勵市內外高校學生在通見習(實習)。對組織 20 人以上畢業學年學生到我市企業見習(實習)滿 3 個月的各類院校、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給予 1000 元/人的推薦獎勵;對見習(實習)學員按照我市最低工資 75%的標準每月給予生活性補貼。

      13.引導企業提高引人留人軟實力。發揮綜合經濟管理部門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推動產業提檔升級,加大對智能化改造的扶持力度,提供更高品質就業崗位,以產業集聚帶動人才集聚。指導企業執行勞動法規、嚴格安全生產、關心關愛職工、創建企業文化,全方位打造有利于職工工作生活的良好環境。鼓勵企業在工資結構中設置體現技術技能價值的工資單元,提高技術工人工資待遇。

      五、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輸送各類人力資源

      14.提高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推薦就業獎勵力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入駐我市公共人力資源產業園,年推薦就業超過 300人在我市企業就業,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滿 6 個月的,免交當年房租。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我市企業輸送初次在通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滿 6 個月的,按照 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推薦就業獎勵。

      六、健全人力資源服務機制

      15.加強人力資源服務信息化建設。圍繞企業用工,積極推進與工作站(勞務基地)精準對接、建設線上線下一體化的綜合服務體系。建立工作考核指標體系,納入“四個全面”綜合考核。設立綜合服務窗口,提供政策咨詢、業務代辦、戶籍管理、房屋租賃等“一站式”服務。

      本《措施》自發文之日起施行。適用范圍為全市,所指“我市企業”一律以企業注冊地為準,不含金融、供電、煙草等中央、省屬企業。所指“在我市就業”一律以在我市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為準。政策所涉資金采用屬地分擔原則,由市、縣兩級財政分別承擔。本政策與以往政策不一致的一律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復享受”原則執行。針對同一畢業生,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高校不重復享受推薦就業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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